作为削弱中国LED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,近年来“337调查”在中国频繁发生,中国甚至取代了日本、韩国等,成为遭受“337调查”最多的国家。
而2018年,所发起的中国LED显示“337调查案”因涉案企业更多,范围更广,在产界掀起一阵惊涛骇浪,在历经近3年的博弈后,于2021年6月12日,中国显示屏企业在美胜诉。
这一涉案中国企业包括:艾比森、奥拓电子、雷曼光电、联建光电、洲明科技、利亚德等11家上市公司,其中来自深圳的企业有8家、天津企业1家、北京企业1家,上海企业1件,这些企业都是LED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,因此这一案件也关乎着国内LED行业实现全球化发展的进程。
事情回溯至2018年3月27日,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消息,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依据《美国1930年关税法》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,指控对美出口、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灯驱动及其组件 ( Certain Light Engin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)侵犯其专利权,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。
起诉人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前身为Ultravision Holding,于2010年开始涉足LED显示屏和灯。2014年接受Active Media融资成立Ultravision。Ultravision公司LED电子显示屏销往全球,包括纽约时代广场和伦敦皮卡迪利广场户外电子屏均为其产品。
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在美国申请发明专利47件,其中授权38件,澳大利亚申请专利2件,英国申请专利2件,加拿大申请1件,未在中国申请专利。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LED照明组件和显示面板;本次涉案专利涉及的是LED显示面板。
在被列为应诉方之后,相关企业就陆续组织了律师团,针对该案进行深入研究,并积极应诉,以大量的证据和事实予以回应。据了解,艾比森因在美国的销售额占其海外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,本次“337”调查对其影响巨大,因此进行了单独应诉。
而最近,该案件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也有了新进展。
2021年5 月下旬,美国地区法官 Rodney Gilstrap还驳回了艾比森对地方法官关于“LED显示模组专利并非是基础必要专利”的建议的反对意见,同意维护专利没有任何“错误”。
在案件持续博弈后,有了新的进展。美国德州东区陪审团经过四天的审判,在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6月11日(周五)22:25分宣判裁决结果——陪审团认定艾比森及其中国同行没有制造侵犯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LLC的三项专利中的显示模组专利,这些专利也被视为无效。
美国德州东区法院就艾比森对美出口LED显示产品知识产权侵权一案作出最终判决:艾比森胜诉ultravision。
337调查以其立案易、处罚严、周期短,胜率低,花钱多,影响大等特点在业内著称。
每年深陷“337调查“的LED照明企业不计其数,今年3月深圳市万家照明有限公司、江苏舒适照明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,就因主张对美出口、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LED景观照明装置及其组件侵犯了美国Wangs Alliance Corporation d/b/a WAC Lighting的专利权而被列为被告。针对LED行业的337调查如此多,主要系有几大原因:
337调查竟然不是司法程序,而是USITC搞的行政调查。立案很容易,发起“337调查”的申请人只需证明在美国存在与申请人主张的知识产权相关的产业,不需证明有损害。
中国LED出口量增大,对美国本土企业带来危机。6月7日,海关总署公布2021年5月LED照明行业在出口贸易方面仍保持良好增长趋势。灯具、照明装置及其零件1月—5月出口累计同比增速66.3%。
近年来,中国LED企业在美国市场的强势发力,给美国本土企业带来严重的市场危机,但中国LED企业专利布局不够全面,尤其海外布局方面较欠缺,这也给对手留下了可乘之机。
如今337调查在LED照明行业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但对中国LED企业来说就如同魔咒一般。目前337调查已涉及中国LED舞台灯、LED景观照明装置、LED显示屏、照明设备、LED电源等,对中国LED照明行业影响将越来越大。
面对这无休无止的阵痛,中国LED照明企业在走向全球化的道路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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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面,应提高专利意识,适应国外的知识产权环境维护自身利益,同时加大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,以支撑其走出国门及持续发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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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面,要提高研发实力,打造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。
未来,LED灯饰照明产品走出国门,要做到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,中国LED照明企业才能更好地走全球化之路。